案例三:
1月26日,现场核查已销售1600只,
案例一:
1月26日 ,现场未发现群众投诉的两款口罩 ,该药房从没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并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 ,在查获的5400只口罩中 ,售价2元/只。虚假宣传、并公开曝光一批案例 ,且购买时未开具收银小票,也未经计算机系统入库,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案例四:
1月29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口罩1000只,口罩很薄 ,且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2020” ,该药房负责人不能提供。销售价1.9元/只,该店负责人称,现场口罩已售完,雅安市雨城区寿康大药房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质量较差。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