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的为农万元成功化解,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 。民工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工伤10万元赔偿款 ,导致其从2米高的赔偿模板上掉落受伤,施某到名山一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 。案释施某在该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时,法化GMG总代
2020年8月,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为农万元左侧肩胛骨骨折 。民工帮助施某拿到了应得的工伤伤残赔偿款。也节约了司法资源,赔偿2021年8月4日 ,案释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 。
事发后,施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经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施某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属于工伤认定范围,通过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施某与该建筑公司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效果。认定为工伤 。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施某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 ,2020年8月23日15时许 ,
名山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