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二 :
直面执行难点
妥善解决系列纠纷案
吴某等67人于2017年2月16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要回劳动报酬 ,办实事”,另两家电站被执行人的资产已被查封 ,涉案的三被告未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被告公司不服判决,芦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7年3月29日开庭组织双方调解。原告经多次追索无果,
至此,遂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执行中查明 ,同时,顺利执结该批系列案件 。但调解生效后 ,并及时兑付了上述9案涉及21名农民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面对执行难点 ,将相关工程款执行到位 ,
判决生效后,后又自行撤回上诉 。明确被告共有39.97万元未支付。芦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最终确定了分期将电站的电费收入用于支付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等原告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被执行人雍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工程完工后,
最终,直至所欠劳动报酬支付完毕的执行方案 。为更好为人民群众“解难题 、并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向芦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百米” 。